一码中特是真的是假的: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射洪县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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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级各部门,各工业城、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各企事业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、省、市关于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最新要求,高位推进我县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,根据县政府十八届46次常务会议精神,对射洪县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成人员
组 长:张 韬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副 组 长: 邹 清 副县长
何小江 副县长
成员单位:县委政法委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委督查室、县目标绩效督查室、县公安局、县法制办、县国土资源局、县农业局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县发展改革局、县扶贫和移民局、县旅游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信访局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县卫生计生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环境?;ぞ?、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,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朝晖任办公室主任,县应急办副主任田琪、县农业局局长李青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云辉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室其余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、县农业局和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。
二、职责分工
县委政法委: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维稳工作。
县委宣传部:负责协调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媒体曝光工作,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,营造良好工作环境。
县法制办:负责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指导工作。
县委督查室、县目标绩效督查室:负责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,对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。
县国土资源局:负责协调推进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排查,指导督促整治整改工作;依法依规查处排查中发现确属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“大棚房”等违法违规行为;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;负责协调做好涉及“大棚房”问题项目的规范化管理,协助追回骗取的涉农补助资金、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财政补助资金。
县农业局:负责协调推进农业园区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排查,指导做好“大棚房”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恢复工作。
县公安局: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,及时妥善处置与“大棚房”问题有关的突发事件,维护社会稳定。
县住房城乡建设局:负责协助做好违法违规建设“大棚房”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。
县发展改革局:负责做好涉及“大棚房”问题的项目规范化管理,以及追回骗取的涉农资金补助、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。
县扶贫和移民局:协助县发展改革局做好涉及“大棚房”问题的项目规范化管理,以及追回骗取的涉农资金补助、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。
县旅游局:参与指导做好星级乡村旅游占用耕地的排查整改工作。
县民政局:参与指导做好营利性养老设施占用耕地的排查整改工作。
县财政局:牵头做好“大棚房”问题中骗取涉农资金补助、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核查整改工作,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管。
县信访局:负责处理涉及“大棚房”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县食品药品监管局:负责涉及“大棚房”中农家乐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。
县卫生计生局:负责涉及“大棚房”中农家乐职业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、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。
县城管执法局:负责涉及“大棚房”中农家乐经营性临时占道、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、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管理,协助乡镇做好违法违规建设“大棚房”问题的整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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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:负责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整治的具体实施,统筹做好进度安排、资源调配、整治整改等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,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,单位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的,由其接任同志或机构履行职责,报领导小组备案,不再另行发文。该项工作完成后,领导小组自行撤销。
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1月25日